为深入开展“学理论、悟思想、见行动、创一流”活动,全面贯彻“项目为王、企业为尊,发展为先、实干为要”理念,精准帮扶企业,精准服务乡村振兴,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在助推新时代现代化强县建设战略中的法治保障作用,6月2日下午,沂水县司法局召开了“强县有我、法治护航”法律服务进企业进乡村活动动员会议。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辛惠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局中层以上人员以及法律服务进企业进乡村活动服务团队成员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辛惠对此次法律服务活动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说明,她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强县有我、法治护航”是沂水县司法局党组在新形势下围绕县委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县”目标和“七县”战略,提出的助力全县“建设市域副中心、打造建设新高地”落实临沂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沂水工作目标的创新举措,是发挥司法行政业务职能,打造基层法治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的精神内核。要以此次活动为载体,围绕“强县有我”大讨论、党建引领共同成长、学悟见创等学习活动,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要营造浓厚氛围,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各帮扶团队要利用开展这次活动的平台积极搞好法律服务,真正了解和掌握企业法治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咨询,提出针对性强的法治建议,同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逐步提高群众对党和政府、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三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实效。各包保领导和相关科室要加强督导检查,指导服务团队更好开展服务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放下身段、扑下身子倾听群众呼声,真正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等法律服务。同时,要注意严守工作纪律,不碰“高压线”、不越“红线”、不触底线,真正把责任记在心里、抓在手里、扛在肩上。
会上,王瑞杰传达了《“强县有我 法治护航”法律服务进企业进乡村活动实施意见》,张庆国传达了“强县有我 法治护航”法律服务进企业进乡村活动责任分工,并就责任分工进行了说明。(谭伟海 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