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围绕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大功效,不断完善调解举措、创新调解方式。近日,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及金融秩序稳定。
张某某及李某某在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贷款业务,申请贷款19.6 万元,贷款期限为5年。贷款发放之初,张某某及李某某均能如约归还贷款本息,由于疫情防控影响,张某某及李某某未履行其还款义务,违约达3个月。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宣布贷款立即到期。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次催要欠款,张某某及李某某以种种理由推诿拖延,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起诉到兴平法院,要求立即清偿未偿还款项及产生的利息罚息等。
为降低疫情防控对双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影响,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决定调解结案,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精细化、便捷化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多次与张某某及李某某沟通,他们认可欠款事实后,反复讲明了利害关系,耐心解读金融借款法律法规,并对其进行了诚信教育。再三规劝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解张某某及李某某的处境,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取得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某及李某某立即还清逾期3个月的欠款,贷款恢复正常。实现案结事了,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