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平法院马嵬法庭法官耐心析理、柔情释法,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让积怨颇深的双方当事人息诉止争、握手言和。
2022年11月,鲁某某与赵某某签订租赁合同,约定赵某某租用鲁某某的厂房,租期为两个月,租金为15000元。若逾期未搬离,每月支付3000元租赁费。合同到期后,赵某某未搬离设备。2023年6月,在鲁某某的多次催要下,赵某某支付11000元延期租金。一年以来,拒不付租金,也不肯腾房。鲁某某多次与赵某某协商解决无果,将其诉至兴平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马嵬法庭法官及时厘清双方争议焦点,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仔细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从法理、情理各个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反复分析诉讼风险。最终赵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违约行为,同意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赵某某承诺在15日内搬离厂房内设备,现场向第三人支付20000元,待设备搬离厂房后,由第三人支付给鲁某某。至此,鲁某某与赵某某的租赁合同纠纷终于尘埃落幕。(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