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午,魏县法院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高效审结了15起危险驾驶罪案件。魏县法院院长段卫东担任审判长,魏县检察院检察长赵卫平出庭支持公诉。
该15起案件的15名被告人均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的情形。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并认为,15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法庭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重点审查了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获得辩护权和最后陈述权。法庭进行了当庭宣判,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至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不等的刑罚。
15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均当庭表示认罪且不上诉。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规范高效,用时短、流程快、效果好,充分体现了刑事速裁程序的迅捷高效。人民监督员旁听了庭审并对庭审效果予以充分肯定。
魏县法院联合魏县检察院,通过召开座谈等多种形式,就危险驾驶罪进行共同交流研讨,不断加大对危险驾驶犯罪整治力度,有效遏制危险驾驶犯罪的发生。同时,将继续加强对危险驾驶罪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和效果,为创造平安魏县、法治魏县贡献司法力量。(程志军 冯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