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民转刑”案件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市、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民转刑”案件的通知》要求,魏县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坚决防范“民转刑”案件发生。
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由刑事审判庭牵头,组织各业务庭法官、人民法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围绕家暴、婚财、宅基地等易发纠纷隐患、苗头进行排查。与乡镇、村、社区和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结合,认真排查化解存在的矛盾纠纷。同时,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桥头堡”作用,做到矛盾纠纷有人管,把常发易发的民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进行适时跟踪回访。案件承办法官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梳理,重点对已化解的上诉、信访、矛盾冲突激烈等案件定期开展回访,掌握当事人最新动态,确保问题不反复,及时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防“民转刑”案件发生。对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定期开展走访活动,防止情绪积压、矛盾加重,进一步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的风险。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组织干警深入到乡镇、村、社区,开展“民转刑”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教育群众尊法守法,积极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确保普法取得实效。同时,以法院官方微信微博平台为载体,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从源头上防范“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任科 冯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