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平法院桑镇法庭庭长杨晓刚等深入案件现场勘查,全面客观了解案件实情。
某某储藏公司诉某某屠宰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要求某某屠宰厂立即搬离占有的场地及厂房,并赔偿损失7万余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某某储藏公司、某某屠宰厂对基本事实争议较大,且均未提交书面合同及相关证据证明其主张。为查明案件事实,杨晓刚庭长告知双方当事人需要勘察现场,但双方均不相互配合。杨晓刚庭长再三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他们才勉强同意。在勘查工作详细询问了关键性问题,查勘了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审理、合理裁判打下坚实基础。
杨晓刚庭长等从源头了解矛盾纠纷,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树立起亲民、为民的司法形象,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