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兴平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刘宝川的反复释法明理下,苏州某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与陕西某某动力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结束近两年的诉讼之路。刘宝川庭长公正高效的司法作风,受到双方当事人的称赞肯定。
苏州某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诉陕西某某动力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0年在江苏省常州市某某区人民法院立案,2021年1月移送至兴平法院,本诉标的额 800 余万元,反诉标的额700余万元。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在庭审期间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移送咸阳中院后,因没有适合的鉴定机构两次被退回,使案件审理难度增大。
刘宝川庭长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理念,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说,认真向当事人逐条解读相关法律规定,适时采取背靠背约谈,面对面协商,希望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通过情理感化、法治疏导,最终使双方矛盾缓和,达成和解协议。陕西某某动力有限公司向苏州某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分期付清货款,苏州某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向陕西某某动力有限公司返还了涉案物品。双方握手言和,终释前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