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某某向兴平法院综合审判庭刘宝川庭长等邮寄来一封感谢信。感谢信寥寥数语,但文字热情洋溢,字字句句充满着感激之情。
在周某某诉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起诉主体不适格,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双方矛盾激化升级。为减少对两家民营企业的不利影响,彰显服务经济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理念,刘宝川庭长反复解读法律规定,终于打开周某某内心疑惑,主动提出撤诉。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转,为双方矛盾纠纷圆满化解夯实基础。
兴平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诉讼利益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赢得群众的肯定和赞扬。(李军委)